外篇 · 卷九

莊子 · 外篇 · 馬蹄

【全篇核心主旨】
本篇以「馬」的自然天性為引子,痛陳人為統治對天性的摧殘。莊子指出,馬原本在荒野奔跑、食草飲水,生活得自由快樂,但自從出了個自作聰明的「伯樂」,用烙印、馬鞭、韁繩去強行訓練馬,反而害死大半的馬。以此類推,陶匠揉土、木匠伐木,乃至於「聖人」制定仁義禮樂去規範百姓,都是在踐踏萬物原本純樸的「常性」(天生本能)。莊子渴望回歸那個萬物並存、民心無知無欲的「至德之世」,認為真正的治理就是不留痕跡地讓百姓活出最自然的狀態。
莊子馬蹄意境
馬,蹄可以踐霜雪,毛可以禦風寒,齕草飲水,翹足而陸。此馬之真性也。
第一節:馬之真性與伯樂治馬之禍
馬,蹄可以踐霜雪,毛可以禦風寒,齕草飲水,翹足而陸。此馬之真性也。雖有義臺、路寢,無所用之。及至伯樂,曰:「我善治馬。」燒之剔之,刻之雒之,連之以羈馽,編之以皁棧,馬之死者十二三矣;飢之渴之,馳之驟之,整之齊之,前有橛飾之患,而後有鞭筴之威,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。陶者曰:「我善治埴,圓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」匠人曰:「我善治木,曲者中鉤,直者應繩。」夫埴、木之性,豈欲中規矩鉤繩哉?然且世世稱之曰:「伯樂善治馬,而陶、匠善治埴木。」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。
【白話註解】
馬這這種動物,牠們的蹄子本來可以用來踐踏霜雪,身上的毛皮可以用來抵禦風寒,餓了就吃草,渴了就喝水,高興時就揚起蹄子在荒野上歡快地跳躍。這就是馬的天然本性。即使給牠們蓋上華麗高大的高台(義臺)或君王的宮殿(路寢),對馬來說也完全沒有派上用場的地方。

可是後來世上出了個伯樂,自稱說:「我最擅長馴服、管理馬匹。」於是,他開始用紅燙的鐵器去燒灼馬毛、用剪刀剔除馬鬃、修刻馬蹄,並在馬身上打上主人的烙印;接著用韁繩和腳鐐(羈馽)把馬拴起來,把牠們整排編排在馬廄的木柵欄(皁棧)裡。這樣一折騰,死掉的馬就已經佔了十分之二三了。隨後,伯樂還故意讓牠們挨餓受凍,強迫牠們沒日沒夜地在路上狂奔、驟停,把牠們的步伐步伐步伐規整得整整齊齊。結果,馬的嘴裡前有鐵勒(橛飾)勒緊的痛苦,後有皮鞭馬夾(鞭筴)抽打的威脅,這樣一來,死掉的馬竟然超過了一半!

做陶器的工匠也說:「我最擅長揉捏泥土,我做出的圓形陶器完全符合圓規,方形的完全符合方矩。」做木工的木匠也說:「我最擅長加工木料,我弄出的彎曲木頭符合曲尺,筆直的符合墨線。」可是,泥土和木頭的天然本性,難道生來就是為了去迎合圓規、方矩、曲尺和墨線的規範嗎?然而世世代代的人們卻還在讚美著說:「伯樂真懂得管馬,陶匠和木匠真懂得對付泥土和木料。」這與世俗那些自以為聰明、強行用體制去治理天下的人,所犯下的過錯完全是一模一樣的。
第二節:至德之世的素樸與聖人仁義禮樂之害
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。彼民有常性,織而衣,耕而食,是謂同德;一而不黨,命曰天放。故至德之世,其行填填,其視顛顛。當是時也,山無蹊隧,澤無舟梁;萬物群生,連屬其鄉;禽獸成群,草木遂長。是故禽獸可係羈而遊,烏鵲之巢可攀援而闚。夫至德之世,同與禽獸居,族與萬物並,惡乎知君子小人哉!同乎無知,其德不離;同乎無欲,是謂素樸。素樸而民性得矣。及至聖人,蹩躠為仁,踶跂為義,而天下始疑矣;澶漫為樂,摘僻為禮,而天下始分矣。故純樸不殘,孰為犧尊!白玉不毀,孰為珪璋!道德不廢,安取仁義!性情不離,安用禮樂!五色不亂,孰為文采!五聲不亂,孰應六律!夫殘樸以為器,工匠之罪也;毀道德以為仁義,聖人之過也。
【白話註解】
在我看來,真正懂得治理天下的人絕對不是這個樣子的。老百姓有他們天生的常態本性:大家自己織布來穿衣服,自己耕田來吃飽飯,這就是人類共同的天然德行。大家地位平等、生活和諧,卻不拉幫結派,這就叫作大自然賦予的真正自由(天放)。

所以在人類道德最高的「至德之世」,人們行動時走得安詳沉穩,看人時眼神純真專注。在那個時候,高山上沒有被人硬踩出來的雜亂小路(蹊隧),河流湖泊上也沒有多餘的船隻和橋樑;世間萬物共同生活在一起,各個聚落與家鄉彼此自然相連;禽獸成群結隊,草木茂盛生長。因此,人們甚至可以隨手牽著鳥獸到處閒逛,鳥鵲的巢低矮到人們可以輕鬆攀爬上去探頭觀看。在那個最美好的時代,人類與禽獸住在一起,與世間萬物共同繁衍生存,大家連生存都顧不來了,哪裡還會知道什麼「君子」和「小人」的差別呢!大家同樣沒有偽善的巧智,所以純真的本德就不會失落;大家同樣沒有貪婪的慾望,這就叫作原始的「素樸」。只要保持這種素樸,百姓就能活出原本最完美的自然本性。

直到後來,出了個所謂的「聖人」,他們跛著腳、吃力地到處推行「仁」,踮起腳尖、刻意裝出高尚的「義」,這時候,天下人開始產生了計較和猜疑的心思;聖人又制定出鋪天蓋地的「音樂」,繁瑣刁鑽的「禮儀」,天下人從此就被劃分成了三六九等。如果原始的純樸木料不被鋸開殘害,誰能把它雕刻成祭祀用的精美酒器(犧尊)呢?如果潔白的天然美玉不被切碎毀壞,誰能把它琢磨成權貴象徵的珪璋玉器呢?如果天然的道德不被廢棄,哪裡還用得著去特別標榜仁義呢?如果人們不背離自己純真的性情,哪裡還需要用禮樂來約束人呢?如果天然的五色不被人工混雜攪亂,誰能做出那些花哨的文采衣服呢?如果天然的五聲不被干擾,誰又會去硬湊什麼六律樂調呢?把純樸的木料砍碎做成器皿,這是工匠的罪過;把天然的大道與德行毀掉來換取仁義的名聲,這完全是聖人的過錯。
第三節:馬之反抗與民爭歸利、聖人之過
夫馬,陸居則食草飲水,喜則交頸相靡,怒則分背相踶。馬知已此矣。夫加之以衡扼,齊之以月題,而馬知介倪、闉扼、鷙曼、詭銜、竊轡。故馬之知而態至盜者,伯樂之罪也。夫赫胥氏之時,民居不知所為,行不知所之,含哺而熙,鼓腹而遊,民能以此矣。及至聖人,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形,縣跂仁義以慰天下之心,而民乃始踶跂好知,爭歸於利,不可止也。此亦聖人之過也。
【白話註解】
馬這種動物,在野外居住時,餓了就吃草,渴了就喝水。高興的時候,牠們會把脖子交錯在一起互相磨蹭,表達親暱;憤怒的時候,牠們就會轉過背去,互相尥蹶子又踢又踹。馬本來的智慧和行為也就僅此而已(極其單純)。

然而,一旦人類強行在牠們的脖子上套上沉重的車轅和木軛(衡扼),在頭上戴上亮晃晃的額飾(月題),馬就被逼出了反抗的狡黠智慧:牠們開始懂得斜著眼睛偷看(介倪)、縮回脖子反抗木軛(闉扼)、暴躁地在車廂下亂撞(鷙曼)、偷偷用牙齒去咬住馬銜(詭銜)、或者趁人不注意時吐出韁繩(竊轡)。所以,馬的智巧和神態之所以會變得像強盜一樣狡猾,這完全是伯樂強行馴馬所逼出來的罪過啊!

同樣的道理,在遠古赫胥氏統治的時代,老百姓待在家裡不知道該做什麼(沒有心機計較),出門散步也不知道要去哪裡。嘴裡含著食物高高興興地玩耍(含哺而熙),吃飽了就拍著肚子到處閒逛(鼓腹而遊),當時的人類所具備的能耐也就僅此而已(純真快樂)。可是到了後世聖人出現後,非要強迫人們在繁文縟節的禮樂中卑躬屈膝,試圖用這套來糾正(匡)天下人的行為,又把仁義道德高高懸掛起來,試圖用這套來安慰天下人的心。結果呢?百姓從此開始踮起腳尖追求小聰明與巧智,大家斤斤計較、互相欺騙,瘋狂地爭奪利益,局勢從此變得一發不可收拾。這完全是聖人過度干預、破壞百姓天性所留下的滔天過錯啊!